辽宁教育部门新规:校方不准给小学一至二年级学生布置功课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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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周日),辽宁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辽宁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使用电子产品、功课数量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规定学校不可给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功课,中学生每日的电子功课总量不可超过30分钟。

近日辽宁教育部门发布新规,在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功课数量等方面作出规定。(视觉中国)

《方案》规定,学校不可给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功课,小学其他年级的每天功课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的功课不超过90分钟。教师不得给予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功课,不得给予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功课。

《方案》指出,为了养成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习惯,故在使用电子产品方面作出规范,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带入课室;学校在教学和给予功课时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不可超过教学总长的30%;严禁给予小学生电子功课,初、高中学生每日的电子功课不可超过30分钟。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