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新规:地铁内饮食将纳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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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北京市交通委就修订后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公开征集意见,守则对“霸座”、饮食、逃票、推销等四种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界定。同时,乘客有上述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运营方有权拒绝对其提供乘客服务。
4月25日,北京市交通委就修订后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同时起草《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资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逃票、霸座、饮食、推销行销等不文明乘车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乘客守则》对“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等6项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针对地铁霸座、饮食、推销行销等新现象增加了6项条款。
同时起草的《实施意见》对采用违规进出闸机、伪造变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除婴儿、病人外,在列车车厢内进食;推销产品或从事行销活动四种不文明乘车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作出据悉,这是北京官方首次就地铁内饮食进行明确禁止,并逐步纳入法律法规管理范畴。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