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境外指挥成立团伙从事邪教活动 十名全能神信徒判囚

撰文: 王兆阳
出版:更新: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裁定,维持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依法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汪某某、肖某、严某某等10人判处有期徒刑。

全能神近年在内地受到全面打击。(资料图片)

2017年3月,“武汉反邪教”微信公众号收到群众举报线索,汪某某从广东广州潜回武汉从事“全能神”邪教活动。武汉市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核查。

警方查明,2008年汪某某在广州加入“全能神”教后,接受“全能神”组织指令,潜回武汉全职从事“全能神”邪教活动。

2017年9月1日,公安机关一举抓获汪某某、肖某、严某某等10名涉案对象,捣毁“全能神”窝点6处,查缴电脑9台及SD卡60余张、黄金首饰7件、现金1.2万余元人民币。警方还查明,汪某某等人在境外“全能神”组织指挥下,成立团伙性组织,大肆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事实。

2018年11月,经审理,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汪某某、肖某、严某某等10人利用“全能神”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均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共同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及“两高”司法解释,洪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汪某某、肖某、严某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湖北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