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汉入屋偷窃被发现后残杀母女 悬案廿年终落网判死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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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浙江一名无业男子入屋偷窃,被屋主母女发现后行凶杀害对方。警方多年来未查出凶手,令此案一度成为悬案。
时至2018年,凶手终于被警方发现和拘捕,并因为抢劫罪近日获法院判处死刑。
1998年4月20日凌晨,21岁绍兴青年王男因找不到工作,产生行窃的念头。他看上了一户两层楼的住家,走到位于二楼的主人房偷走放在床边的20元现金。不料他刚拿到钱,屋主陈女士便惊醒了,抓住王男的手并大声呼叫,她的女儿也随之醒来。
当时,王男拿过床边的裁缝剪刀刺向母女二人,令陈女士的4岁女儿当场死亡,陈女士则被王男从二楼的床上一直拖到一楼楼梯,最终因急性大出血死亡。随后,男子继续翻找财物,最后拿著偷来的20元,骑著陈女士家中的自行车逃离现场,期间又弃车跳入河中逃跑。
杀人后并未外逃
王男事发后并没有外逃,而是选择回到位于嵊州的老家。但他在犯案时戴著手套,并未留下指纹等关键线索,现场只有半个带血的掌印,令警方一直无法查出凶手。
不过,王男于2009年10月,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令他的掌印作为嫌犯信息被录入了侦查系统。2018年,侦查机关在对重大疑难积案进行排查比对时发现,20年前凶案中的半个血掌印和王男完全一致,才得知王男是凶手,并将他拘捕。
2019年4月2日,绍兴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王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且认罪、悔罪态度极差,应予严惩,遂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