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岁女童沉迷网络男主播 用父母信用卡打赏近200万元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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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细鬼大”还是“少不更事”?深圳一名11岁女童沉迷网络直播平台“克拉克拉”,利用母亲的手机在直播平台充值“刷礼物”,甚至私下向主播转账,前前后后花费近2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洋洋事后被家人罚写检讨书。(红星新闻)

事件中的11岁女童洋洋(化名)现时就读小学五年级。因为夫妻两人工作生意忙,洋洋妈妈便将自己手机交给洋洋使用,方便联系和接送上学。不过,洋洋妈妈日前却突然收到银行欠款通知,并得知自己的50万额度信用卡不能使用。

她一开始觉得难以置信,翻查银行卡消费记录竟发现,女儿透过手机转走大笔金钱,大部分都花在一个名叫“克拉克拉”的直播平台,消费方式主要是为主播“刷礼物”、充值“红豆”(平台代币)等,她还私下向平台主播转账。估算之下,前前后后洋洋在直播平台消费接近200万元。

涉事主播:不刷礼物会“没面子,压力很大”

洋洋之后被家人罚写“检讨书”交代。她表示自己从2018年12月到今年年初才开始接触“克拉克拉”直播平台,之后认识了4个主播,一开始没有花钱,但后来其中一个主播教她在网上买金币,为此她注册过4个账号,并不断在平台上花钱。她说,自己买金币的时候不知道有自动扣费,最初一天充值500以下,之后却能一天充值几千元。

洋洋自言,其中一个主播在对她说一大堆好话,显示出关心她的感觉;又称如果她不“刷礼物”,就会令他觉得“没面子,压力很大”;如果不去看他直播,他就一直叫洋洋去其直播间。

洋洋妈妈表示,有主播发给洋洋这样的信息:“妹妹,我真的把你当成很亲近的人了。”“我还是那个疼爱你的哥哥,因为你给了我一种被人宠爱的感觉。”“是不是妈妈知道你刷礼物花钱了,你告诉哥哥,哥哥教你怎么跟你妈妈说通。哥哥是你坚强的后盾。”其中一名主播还让洋洋跟他一起自残,“你划一刀,我划十刀。”

家属采取法律行动 代表律师:索偿未必能得到法官认同

涉事的其中一名主播回应道,洋洋骗他说自己17岁,又说那是她的“压岁钱”,不然“根本不会让她给自己刷一丁点礼物”,“如果洋洋是偷家里的钱刷礼物,我会还给她。”

据称两人以“哥哥”和“妹妹”相称,洋洋自称爸妈开公司,哥哥开酒店,家里有矿。该主播指,自己的确把洋洋当妹妹看待,曾问过她刷礼物怕不怕父母知道,洋洋却表示没关系,“家里只是单纯的有钱,真有钱。”他又称自己曾对洋洋说过,“如果有一天你家长要钱,我都可以给你。”

克拉克拉方面则表示,要等到信息都掌握到了以后才有下一步的措施。“她付出的钱还没有算出确切数字,她好像不止一个账号,充值的渠道不都是官方充值渠道,现在没办法对外作出回应。现在我们这边也没有太多信息,公司内部也没有特别多信息,等核实完之后会有相关负责人跟各家媒体联系。”

因涉及金额巨大,洋洋家属已采取法律手段跟平台沟通,希望可以追回款项。但洋洋家属的代表律师指,尽管消费记录可以追踪到,但事情仍有一定的争议或者辩论空间,具体还要交由法官判决,能否得到法官认定还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