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反恐】官媒纪录片展示恐袭现场:“再教育营”是源头治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布《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阐述中共在新疆的反恐工作及理念。
官媒央视亦在当天播出长达近一小时的记录片,展示部分新疆过往曾发生的恐怖袭击,并再次解释备受国际社会责难的所谓“再教育营”,“新疆立足本地区实际,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方式开展源头治理”。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问题专家李伟在纪录片中表示,新疆的恐怖主义活动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代末乃至1990年代初,属于“思想准备阶段”;其后直至2009年的“乌鲁木齐7.5事件”则是“活跃期”,该时期恐怖主义活动有逐步上升的态势;第三阶段是“乌鲁木齐7.5事件”后至2017年,是新疆恐怖主义的“疯狂期”。
纪录片展示了包括1997年乌鲁木齐“2.25公共汽车爆炸案”、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2014年轮台县“9.21暴恐案”、2013年北京天安门“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2014年云南“3.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等多宗涉及新疆恐怖主义活动的现场画面。
纪录片有提到被外界称为“再教育营”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 并以位于喀什和和田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为例子,展示学员在中心内学习的情况,“在这个中心里,学员们享有免费食宿和培训,以增强他们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及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其中一名学员阿布都赛麦提更称“庆幸”能进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通过学习法律,国家的政策法规,我意识到如果我继续那样走下去,别说是我的未来,我家族的未来,我后代的未来可能就是今天死,明天死,或者是后天死,(家乡就)变成一个动乱地区了。”
纪录片又指,被送到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全都是受恐怖主义及极端主义影响,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涉嫌犯罪但情节较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人员。
纪录片在最后强调,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已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反恐不与特定民族、宗教挂钩”,一方面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宗教进行分裂国家、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另一方面,新疆作为中国的一个自治地方,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规定,“在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中,新疆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充分保障”。
(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