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用童年照追捕51岁通缉犯 网民:以为是走失儿童认领启事

撰文: 崔德兴
出版:更新:

内地警方为追捕通缉犯,会将其个人资料讯息及照片上载网络,望公众提供线索。
追捕通缉犯本是严肃之事,但云南镇雄警方近日发布的一则通缉《公告》,却令人哭笑不得。事关《公告》所发布的一些照片,竟是通缉犯们的童年照。其中一人的实际年龄更已达51岁,就算有童年照片相信亦难以辨认。

被通缉的“杨建学”,实际年龄已51岁。(镇雄警方)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昨日(19日)发布《镇雄县公安局关于悬赏通缉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开悬赏通缉该县100名“涉黑涉恶”及其他严重暴力犯罪等在逃疑犯。不过,有网民发现《公告》中多名通缉犯的照片明显小于实际年龄,甚至是他们的童年照片。

比如,公告中提到的“吉庆海”、“许仕林”和“杨建学”,实际年龄分别是17岁、28岁和51岁,但通缉照片看上去最多只有10岁左右。事件随即引起广泛议论,有人笑言是“娃娃脸”通缉,亦有人质疑这种照片对追捕通缉犯的作用不大。

警方一度表示:眼耳口鼻不会变

镇雄警方此后多次对有关质疑作出回应。一开始,《上游新闻》报道引述发布通告的刘警官称,疑犯“吉庆海”犯案时的照片比较模糊,故决定采用比较清晰的幼童照片。他又说,疑犯的五官不会变,“仔细看五官,看他的鼻子,眼睛、耳朵、嘴巴、眉毛。这些不会变的,欢迎举报。”

昨日下午,“镇雄警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回复称,因为疑犯犯事后一直外逃,找不到近照和犯事时的照片,只能用能找到的照片。

今日(20日)凌晨,“镇雄警方”重新发布这则追逃通缉公告,其中已删除了吉庆海等人的照片。同时刊发一份致歉信称,因无法找到数名疑犯的近照和犯事时照片,便在公告中使用他们小时候的照片,“引起广大网友关注,造成不良影响,对自身工作的不严谨向广大网友真诚致歉,今后工作中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不少网民讨论事件。有人认为应该体谅警察,亦有人留言讽刺“以为是走失儿童认领启事”:

熊孩子通缉令。
体谅警察叔叔吧。
你不说通缉,我还以为走失儿童认领启事呢。
嗯,有总比没有强……你还不如画个光头强!
谁家孩子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