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家事案报告:逾七成离婚案当事人为70后及80后女性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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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表《涉妇女权益保护家事案件审判工作通报》,提及近五年来婚姻家庭关系中呈现的趋势,显示在离婚案件中,女性当事人为70后、80后的占大多数,“70后、80后的女性较其他年龄段更容易产生情感危机”。
法院通报显示,在近年审结的离婚案件中,有四成以上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主张对方存在家庭暴力或婚外情、婚外同居等情形。其中,女方主张男方存在婚外情或者家庭暴力的比例分别占到了70%和85%以上,反映出女方在感情生活中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此外,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对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数量占到案件总量近30%。男方在外举债并要求女方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况占73%,而这其中有一部分并不存在“夫妻共债”的事实,可见婚姻关系中的女方存在较大的“被负债”风险。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五年审结的近1200件涉及2000余人的离婚案件显示,女性当事人为50后的有186人,占比8%;60后有398人,占比16%;70后有806人,80后有873人,合计占比超过70%。反映出当前70后、80后女性更容易出现感情危机。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