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赚几亿】安徽原副省长周春雨一审判囚20年 罚款3.61亿
安徽原副省长周春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案今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春雨被判囚20年,并罚款3.61亿元(人民币,下同)。据称他在任时透过内幕交易在股票市场赚取暴利,所得达到3.59亿元。
济南中院宣判,对周春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亿6千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61亿元。对周春雨受贿、内幕交易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周春雨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初,周春雨利用担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蚌埠市长、蚌埠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企业收购、项目推进等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财物,折合共计1365万余元。在担任蚌埠市委书记期间,对陆续存放于境外银行的412万美元隐瞒不报;在担任蚌埠市长期间,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决定向有关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6.65亿余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周春雨还利用担任马鞍山市市长、中共蚌埠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获悉多家上市公司的相关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累计成交金额2.71亿余元,非法获利3.59亿余元。
到案后如实交代罪行获从轻处罚
济南中院认为,周春雨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周春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及滥用职权事实,其受贿及滥用职权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