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自建5层民房倒塌酿3死14伤 两名房东被捕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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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上周六)凌晨近6时,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一栋5层的砖混结构自建民房发生倒塌,致3死14伤。目前,两名疑犯郑某其、郑某明(两人均为倒塌房屋房东)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立案调查,现已被刑事拘留。

2月16日(上周六)凌晨近6时,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叶厦村一栋5层的砖混结构自建民房发生倒塌,消防员到现场搜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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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事件发生后,现场搜救工作于当晚近10时完成,总共救出17名被困者,其中3名被困者重伤不治。

报道称倒塌房屋建于2003年,倒塌原因正在调查中。2月17日(周日),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王宁主持召开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视像会议。王宁指出,倒塌事件暴露出建筑工程领域特别是农民自建房还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工作还有漏洞。

开展整治行动 消除安全隐患

福州市于2月17日出台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调查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的安全隐患。

该行动方案重点整治的六类对象分别为:已建成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属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鉴定的危房;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施工资格、无竣工验收的“四无”自建房(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民房;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