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奸杀案】司机被控故意杀人、强奸及抢劫罪 法院一审判死

撰文: 姜庚宇
出版:更新:

浙江温州乐清市去年8月有女乘客被“滴滴顺风车”司机奸杀,被告司机钟元今日(1日)被温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判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司机钟元(右)去年8月24日将搭乘其顺风车的赵姓女子(左)杀害。(资料图片)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钟元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被告钟元早在2018年8月23日已曾首次尝试抢劫女乘客未果。他翌日再持刀威胁另一名19岁赵姓女乘客,其后更以胶带捆绑她,赵女最终遭到钟元抢劫及奸杀,其尸体被弃置在路边悬崖斜坡上。

案件当时在内地掀起轩然大波,交通部等多个单位随后对互联网叫车平台进行进驻式检查,要求各地对互联网叫车平台和顺风车服务平台进行联合安全大检查,严打非法营运。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1日)对案件作一审宣判,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罪名成立,并以数罪并罚的方式判处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款25000元人民币。

(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