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范冰冰杀鸡儆猴成效显著 内地影视业补税达117.47亿元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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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艺人范冰冰去年爆出逃税丑闻,最终被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在限期内缴清约8.83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欠税和罚款,掀起一场“逃税风暴”。当局其后下发通知,影视从业人员在同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及主动补缴税款,可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官媒《新华社》在周二(22日)报道,第一阶段的自查自纠已经结束,申报税款共计有117.47亿元,其中115.53亿元已入库。
国税总局此前通知,自去年10月10日开始至该年12月31日,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须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是在今年1月至2月,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至于第三阶段则是从3月至6月,税务机关结合前两个阶段的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人员展开重点检查及严肃处理,而最后阶段是要在7月底前,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
报道提到,相关部门为使影视行业纳税人全面了解政策,在采取上门、电话或信函方式逐一告知的基础上,对重点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采取点对点、面对面方式,贴近需求辅导税收政策;设置纳税服务专席接受咨询,开辟绿色通道热情服务;根据纳税人的意愿确定申报地点,便于纳税人办理自查缴税等事项。
报道没有提及该笔超过100亿元税款的来由,但内地网上早前曾流出一份名单,提及有17名艺人被约谈,涉及黄晓明、迪丽热巴、邓超、吴京等一线艺人,需补缴的税款金额更每位以亿元计。此外,“红二代”中共少将蔡长元之子蔡小心则爆料,被外界猜测为冯小刚的“某裤子”,亦在北京电视艺术中心被官方调查组进驻后,随即补缴100万元的管理费。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