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省几十元,房东多交几百元? 内地税改房租抵个税引房东恐慌
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
这本是一件给居民减负的好事,但谁料到,却引发了房东、租客的博弈:租客固然可以提交租房信息以求宽免部分税额,但政府却会由此全面了解房东信息,进而可能向房东多征税。因此,许多网民反映,房东不仅规劝租客不要申请租金扣除,还有人表示要涨租或劝退租客。
根据新规,在北京租房的小张可以税前扣除1500元(人民币,下同),在单位下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后,她便准备填表。
按照信息表,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但房东知道这个消息后,却表示反对:“如果你申报租金扣除,税务局找我收税的话,我会把钱加到房租上,目前房租是不含税的价格。”
原来,租客如欲申请减免个税,须上报房屋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信息。
很多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房东认为提交信息后可能被多征税。有房东称,“你省几十块,我要多交几百块”,因此规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进行扣除就要租客退房。
对此,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住房租金抵扣个税,的确很有多房东因为担心税务局追缴税费而通过涨房租的形式来弥补,这相当于把税费的损失转嫁到租金里面,这样租客反而会承担更多的租金带来的生活与经济压力。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理事汪蔚青表示,在申报租金扣除时,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本身政策已经考虑很周到,释放了最大的制度善意,就是为了方便租客能顺利享受到租金扣除,但很多房东借机威胁涨房租,对于这种行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条款的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直接向税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