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速递员强暴女客户案 法院一审判囚被告3年半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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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一名23岁速递员今年9月涉企图强奸一名女客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周六(29日)就案件作一审宣判,被告以强奸罪被判囚3年半。
据早前报道,女事主今年9月14日因为搬家而联络上速递公司要求寄送速递,被告当日下午受公司指派来到女事主住处时,竟起色心企图强奸女事主,幸因女事主强烈反抗,让被告最终未能得逞。
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3年半有期徒刑。至于涉事的速递公司,法院虽认为公司并非共同的侵权责任主体,但该公司亦基于企业管理责任,已与女事主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女事主又指,由于网络热议及某些不实言论对她个人造成很大压力,盼可早日恢复平静生活。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