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发布极端言论 两名17岁少年被捕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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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年青男子因在12月13日(上周四)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在网上发布涉及南京大屠杀的极端言论而被捕,警方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7日。但依据法律规定,由于二人尚未成年,又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故实际上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案情,17岁的天津学生于某某在当日先后在4个QQ群,通过更改群名、发布群公告、群内发消息等方式,发布涉及南京大屠杀的侮辱性言论,并配有日本“刽子手”屠杀中国人的南京大屠杀史料图片。17岁的湖南青年李某某则在其微博评论区发布涉及南京大屠杀的具挑衅性、有损国家民族尊严及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

警方表示,已于今年国家公祭日当天施行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歪曲否定史实,侮辱诽谤死难者、幸存者,编造传播有损国家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信息等违法行为。对有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