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把结构类似芬太尼化合物全列入管制范围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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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决定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启动有关法规的调整工作。”中美元首12月1日阿根廷会晤达成的这一成果在美国引发高度关注。
有专业人士表示,中国将把结构和芬太尼类似的化合物全部列入管制范围,不再像以前一样发现一种类似物管制一种。此外,中国将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没有现成的法律依据,需要重新修订。
据中国外交部消息,中美元首会晤中,双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等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白宫在1日晚发表的美中元首会晤声明中称:“至关重要的是,中方领导人展现出极好的人道主义姿态,同意将芬太尼列为管制物质,意味著向美国出售芬太尼的人,将面临中国最严厉的刑罚。”
近年来,美国出现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美方指中方是该物质的重要源头。CNN此前报导指,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资料,2014年美国境内有约5500人死于过量使用合成阿片类药物,这一数字比2013年增长了80%,其中大部分和芬太尼有关。
一位专业人士表示,所谓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就是将结构和芬太尼类似的化合物全部列入管制范围,不再像以前一样发现一种类似物管制一种。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和2种芬太尼前体,超过联合国列管的21种。
专业人士称,启动对芬太尼类物质的整类列管,将面临大量技术问题及法律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中国现在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列管是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将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没有现成的法律依据,需要重新修订。该人士表示,中方此举既表示出对美方的极大善意,也表现出中国在禁毒进程中承担的国际责任。
(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