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引渡首案】浙江新昌县副县长涉受贿 自保加利亚引渡返国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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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贿而外逃保加利亚的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周五(30日)已被引渡回国。这是国家监委自今年3月成立后,首宗成功引渡外逃疑犯的个案,亦是中方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协调,以及经过中保两国执法部门的合作下,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疑犯姚锦旗终成功被引渡回国。据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姚锦旗被成功引渡回国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成功实践,也体现了近年来我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有效成果。
据资料显示,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当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后他于2005年12月出逃,而浙江省办案机关亦于同月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的姚锦旗。国际刑警组织于今年10月3日对姚锦旗发布红色通缉令,姚锦旗最终于10月17日在保加利亚落网,保加利亚索菲亚地方法院于11月26日作出裁决,同意引渡姚锦旗返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