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加大惩戒高价片酬、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问题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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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周二(27日)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会议强调,要坚决打击扰乱行业生态的行为,继续保持对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突出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惩戒力度。
会议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强化价值引领,努力推出丰富多样的中国故事、中国形象、中国旋律;要坚守社会责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向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低俗媚俗、高价片酬等说“不”,合理控制明星、嘉宾片酬额度,坚持在全行业执行“四个坚决不用”的标准,确保社会责任得到履行。
其中“四个坚决不用”指的是:
一、对党离心离德、品德不高尚的演员坚决不用;二、低俗、恶俗、媚俗的演员坚决不用;三、思想境界、格调不高的演员坚决不用;四、有污点有绯闻、有道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
会议强调,坚决执行线上线下节目同一标准的要求,加强对节目题材、播出平台的监管,确保线上线下节目在导向、题材、内容、尺度、嘉宾、片酬等各方面执行同样标准;坚决打击扰乱行业生态的行为,继续保持对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突出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惩戒力度,加大公开警示、行政处罚、联合惩戒。
国家广电总局本月9日曾下发通知,加强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视听文艺节目管理,要求坚决遏制追星炒星等不良倾向,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片酬,加大网络剧治理力度。通知要求,综艺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如有违背,剧作可能会被取消播出。
(国家广电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