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后第二虎】辽宁省前副省长刘强庭上承认受贿、破坏选举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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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前副省长刘强涉受贿、破坏选举一案,昨日(22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刘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择期宣判。

检方在庭上指控,被告刘强在2000年至2017年间,在先后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总经理、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市长、抚顺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从中收受超过1063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财物。此外,刘强亦在2011年至2013年1月期间,为当选辽宁省副省长一职,利用抚顺市委书记的职权进行拉票贿选,破坏正常选举活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据早前报道,刘强早于去年11月已因涉嫌严重违纪而落马受查,当时他亦成为为继已落马的前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后,十九大后落马的“第二虎”,亦是十九大后的“辽宁首虎”。刘强其后于今年2月被“双开”,并于今年10月被提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