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枪杀无辜仍升官 25年后才落网 全市都是“保护伞”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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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日,黑龙江省纪委通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涉恶腐败案情显示,他曾在1993年因与人发生口角,持枪射击造成他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但由于受到包庇,一直逍遥法外,甚至当上公务员。
据黑龙江省纪委通报,当时海林市(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检察院院长等全部涉嫌包庇。

1993年1月某日,在检察院工作的陈志伟和朋友在当地一歌厅玩耍,和另一群人因争抢麦克风发生不快。双方发生冲突,陈志伟被人用香槟瓶砸到,随即陈志伟拔枪并连开3枪,打死了该歌厅歌手爱夫。事后,陈志伟向死者家属赔偿八万元人民币。爱夫的家人随后搬离海林市,定居山东日照。

命案在当地引发轰动,但涉嫌杀人的陈志伟却一直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反而在4个月后,被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录用,成为一名正式国家干部。

黑龙江省纪委通报及牡丹江当地媒体报导显示,当时多名领导涉嫌包庇:海林市(县)委书记干预、阻挠案件办理;两任公安局长久拖不办;检察院检察长拖延处理;法制科科员遗失卷宗。

上述黑龙江省纪委的通报称,该案件涉及的1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处分。其中,丢失卷宗的韩国军,受到行政降级处分;拖案不办的海林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宝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按科员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违规录用陈志伟的海林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9月,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林市原为海林县,1992年7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林县,设立海林市(县级)。由牡丹江市代管。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