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为由抢劫妓女34万 上海网店老板:以为她不敢报警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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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妓女的案件不时发生,歹徒很多时候都是看上她们不敢声张,方便下手。在上海,就有一名男子以嫖娼为由,在妓女住处抢劫对方34万(人民币,下同)。
男子事后被捕,其身份却是一名收入可观的网站老板,仅仅因为觉得妓女不敢报警,想“敲点小钱”便决定下手抢劫。
案中疑犯姓吴,在上海经营一家网店,每年收入约20至30万元(人民币,下同)左右。今年6月初,吴男联系上一名皮条客,说明要求后,对方发了几张女生的照片给他。吴男一眼看中一位名叫琳琳(化名)的妓女,并相约在她的家中性交易。
当日下午4时左右,吴男如约来到琳琳家,一入屋就扑向正在玩手机的琳琳,把她捆绑并捂住口鼻,要求琳琳把所有的银行卡都交出来,再用pos机过户给自己。可是,吴男读卡数次都取不出钱,琳琳害怕他一气之下伤害自己,便说可以通过支付宝把钱过户给他。于是,吴男利用二维码转帐,一共抢去琳琳34万元。
或被判监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吴男案发后不久就被警方拘捕。他交代道,一开始找皮条客确实是去招嫖,但是在去的路上突然想到卖淫是件“不光彩的事情”,就算被抢劫也不敢报警,可以趁机敲诈,故而有了抢劫的念头,“敲她点小钱”。
上海闵行区检察院认为,吴男经事先预谋,以嫖娼为由,窜至被害人住处,以捂口鼻、捆绑等方式威胁被害人,并通过支付宝现金转账的方式劫得34万元,其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决定对吴男批准逮捕。检察官表示,其抢劫数额特别巨大,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网民热议:
这34万真的是人家的血汗钱,有血又有汗。
禽兽,有没有道德!
34万不敢报警?当赚的钱都是津巴布韦币吗?
皮肉钱都抢,过分了点。
抢个4万也许不报警,结果你把人家全部家当弄走了,犯罪都不带点脑子。
(看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