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胜诉】与马蓉通奸兼侵吞263万财产 前经理人宋喆获刑6年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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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男星王宝强前年在微博发表离婚声明,指太太马蓉与前经理人宋喆有染,去年更控告宋喆侵占和挪用工作室资金。去年9月,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案件今年7月开庭审理,宋喆当庭认罪。
案件周四(18日)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考虑上诉;从犯修雨乐则被判囚3年,当庭表示上诉。

王宝强(右)与律师张起淮握手合影,庆祝胜诉。(微博)

法院宣布,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232.5万元(人民币,下同,合263万港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对于是否上诉,被告人宋喆表示将考虑后再作决定,修雨乐则当庭表示上诉。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