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墨加协定》被指对中国不利 外交部商务部同日回应
撰文: 杨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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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美墨加协定》被指对华不利,中国外交部与商务部同一天接连作出回应,称协定不应损害其他国家的正当权益,不应该搞排他主义。
11日,中国外交部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10月10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应约同加拿大外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通电话。方慧兰通报了《美墨加协定》情况,表示加方将根据自身决定推进与其他国家的自贸协定谈判。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方慧兰外长在同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通电话时明确表示,《美墨加协定》不应损害其他国家的正当权益,加方将根据自身决定推进与其他国家的自贸协定谈判,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陆慷称,中方一贯坚持自由贸易,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和各种名目的双重标准做法。中方希望各地区、各类自由贸易安排都能遵循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原则,为全球贸易创造更加自由和便利的环境。
此外针对有观点认为《美墨加协定》是针对中国的“毒丸”。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同日回应指出,目前并没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认定标准。中方认为,应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基础上吸引贸易伙伴,不应该限制其他成员的对外经济关系能力,不应该搞排他主义。
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在《美墨加协定》(USMCA)中加入条款规定,如果美国、墨西哥及加拿大任何一方,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署贸易协定,另外两个国家就可以在6个月之内退出美墨加贸易协定,并另组双边协议。
美国商务部部长罗斯(Wilbur Ross)早前表示,未来美国与日本或欧盟等其他经济体,签署新的贸易协定时,或会加入这项“毒药”(poison pill)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