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税】多名江苏税务官员被指管理不力受处分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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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艺人范冰冰卷入“阴阳合同”逃税案后,日前被税务机关判罚在限期内缴清逾 8.83 亿元人民币的欠税及罚款。
据官媒新华社今日(10月8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多名税务官员受到处罚。

范冰冰涉逃税一事引起轩然大波。(网上图片)

报道称,当局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问责,问责行动包括:

责令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并采取切实措施整改;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青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副局长钟小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副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副局长沈治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原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干部许崇金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报道又指,江苏省税务局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按规定给予了相应处理,目前尚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