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税】举报可获奖最多11万 央视前主持崔永元报15年之仇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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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艺人范冰冰卷入“阴阳合同”逃税案后,日前被税务机关判罚在限期内缴清逾 8.83 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欠税及罚款。陆媒“红网”报道指,正是有了崔永元的实名举报,税务机关才能查实范冰冰涉税案。根据相关法例和范冰冰涉税案情,崔永元可获 2 至 10 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范冰冰涉嫌逃税,是近期舆论高度关注的热点事件。早在今年5月底至6月初,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连发多篇微博,爆料范冰冰涉嫌利用“阴阳合同”逃税,并附上相关合同影本,上有范冰冰名字。其后,国家税务总局6月初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对“群众举报”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展开调查。

范冰冰需在限期内缴清高达8.83亿人民币的欠税及罚款。(范冰冰微博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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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与范冰冰于15年前结下恩怨。2003年,著名导演冯小刚执导的贺岁电影《手机》,男主角因婚外情应对失措而狼狈不堪,被崔永元认为是在影射自己。今年5 月初,该片推出续集《手机2》,主创是原班人马,范冰冰还是女一。崔永元极度不满,接连微博爆料,引起关注。当时有媒体指出,崔永元不是在“八卦”而是在“举报”,随即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国家税务总局即表示要依法严查。

范冰冰被罚逾 8.83 亿元

报道指出,税务机关是今年6月初接到“群众举报”后启动调查的,众所周知,这个“群众”就是崔永元。崔永元在微博实名举报、提供相关证据,还称会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正是有了崔永元的实名举报,税务机关才能查实范冰冰涉税案。根据有关规定,作为案件举报人的崔永元,应当受到税务机关的奖励。

报道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组织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税务机关应给予奖励。违法行为经查实且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收缴入库的税额给检举人计发奖金,其中,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奖金;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奖金。由于范冰冰被罚逾 8.83 亿元,崔永元可以获得2万元至10万元(折合约11.4万港元)的奖励。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