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原副主席姚刚判囚18年 受贿及内幕交易获利逾7千万 

撰文: 叶琪
出版:更新:

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涉嫌受贿及内幕交易案,周五(28日)上午在河北邯郸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姚刚受贿6961万元(人民币.下同,约7935万港元)及透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210万元(约239万港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100万元,全部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则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判决书指,姚刚在2006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的股票停牌、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约6961万元。在2007年1月至4月期间,姚刚又利用担任中证监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资料后,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帐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共计约210万元。

姚刚受贿6961万元及透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210万元。(资料图片)

法院认为,姚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相关股票内幕资料的知情人员,在内幕资料尚未公开前买入股票并卖出非法获利,情节特别严重。但有鉴于姚刚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