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收烂帐】纪委报发文催促党员准时交党费 不缴或成违纪罪状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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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缴纳党费是中共党章明文规定的内容。不过,中共党员拖欠党费的情况却一直相当普遍。中纪委旗下的《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就刊文表示,交纳党费并非小事,“一分一毫见党性”;又以一名违纪违法被处分的陕西干部为例,显示“不交纳党费”会成为违纪罪状之一。

中共党员人数接近9000万,拖欠党费的问题却十分普遍。(资料图片)

文章题为〈交纳党费非小事,一分一毫见党性〉,开首先以早前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降为科员退休待遇的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巡视员王曙晓为例,指出其违纪问题包括“不交纳党费”,“作为一名副厅级干部,竟然长期不向组织交纳党费,其党性意识缺失、组织观念淡漠程度可见一斑”。

文章称,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体现了党性修养。但却有人把交党费视为“只是钱的小事”,忽视其背后蕴藏的对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这些人对遵守党的规矩不以为然,逐渐在“小事无所谓”中弱化了党性、丧失了信仰,进而腐化蜕变,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文章续指,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和健全完善党费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严肃性、透明度。同时强调,“交纳党费非小事,一分一毫见党性”,每一笔党费,即便数额不大,也足以测量出党员心中信仰的成色、党性的强弱和宗旨的分量。党员不交党费,省下的不过是蝇头小利,但失去的可能是组织的信任、党员的资格,“兹事体大,不可轻忽。”

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 按自行脱党处理

所谓党费,是中共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按照中共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如果党员在没有正当理由下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有可能会被党组织除名。

不过,目前中国共产党有接近9000万党员,对很多党员来说,日常生活很少要与党组织打交道,加上官方追收党费执行不严格,很多人也就不了了之。2016年,中共就曾展开党费大追讨,要求欠费党员必须一次补交,当时天津66家国企12万余名党员干部,就被要求补交多达2.77亿元(人民币,下同),山西22家国企亦被要求补交党费8900多万元。

党费依照党员收入比例计算

党费是怎么计算的?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2008年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员月工资税后收入3000元或以下,交纳收入0.5%;3000至5000元者,交纳1%;5000至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的则交纳2%。农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至1元,学生、下岗失业、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元。

此外还设有“特殊党费”规定。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共有4550多万名共产党员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3亿元。当时有学生反映,被党部要求每人至少要捐20元,老师至少要捐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