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爆煲】各地严禁新增网贷机构 官方推十项措施抗风险助维稳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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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近年不断有P2P网贷平台“爆煲”,民间四间最大规模的网贷平台亦已先后“沦陷”,受害投资者数以万计,涉及金额更是天文数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周日(12日)召开座谈会,列出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以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稳定。
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亦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

据内地官媒报道,该座谈会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部分省市和部门负责人亦有出席。会议汇总分析当前网贷风险形势及前期应对工作情况,同时研究拟订下一步的风险应对举措。

北京金融街此前有大量受害投资者聚集示威。(网上图片)

会议指出,做好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事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十项举措包括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例如网贷机构要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透明度;要展开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例如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例如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股东亦要依法负连带责任,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此外,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涉事企业和个人资料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展开失信联合惩戒;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依法打击造谣、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维权行为。以及最后一项,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各地要禁止新注册网络金融平台或借贷机构,加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

大量警方在北京金融街巡防。(中央社)

另一方面,最高法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嫌通过“虚增债务”、“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行为,要求即应予以刑事打击,并切实防范犯罪分子将非法行为合法化。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在涉及贷款的案件中,一些非法放贷人会以欺骗、胁迫等方式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最终更凭借法院判决将非法债权合法化。简单而言,该通知将“套路贷”行为的定性改变,其不再仅是变相收取高额利息,而是归类为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刑事犯罪行为。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