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国优秀警察”涉贪腐被“双开” 曾为抓罪犯摔成终身残疾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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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三湘风纪”发布消息:经怀化市委批准,怀化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原政委梁源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悉,梁源路曾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多次破获大案。2003年,他还因为在黑夜里追捕罪犯,从高处坠落摔成终身残疾。
曾经为打击犯罪出生入死,最终却走上贪腐道路,梁源路落马一事令许多网民唏嘘。

梁源路曾经在199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网络图片)

湖南纪委监委通报,梁源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下属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入职等人事方面的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

湖南纪委监委通报说,梁源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决定给予梁源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其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随案移送。

梁源路,1964年4月出生,是瑶族人,曾经在199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据媒体报道, 2001年梁家不幸发生火灾,他的哥哥嫂嫂被烧死,儿子被烧成重伤。据称,当时梁源路正在忙于处理当地一起凶杀案而无暇关照家庭。要不是他年仅7岁的儿子梁韬够冒著被大火吞噬的危险果断打开客厅大门,梁源路的妻子、侄女和母亲都会被大火吞噬。后来,扑进大火救母亲的梁韬还获得了“消防小卫士”的称号。

2004年1月的《潇湘晨报》报导, 2003年11月24日晚,梁源路在深山里抓捕一名负命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不幸摔下山崖,身负重伤,右大腿髋骨粉碎性骨折,导致终身残疾。

(法制晚报)

网民评论:

“大染缸里的布都染色了,你不能责怪布的为什么变色,因为你在缸里呆著能怎么样。”

“可惜了,曾经也是一个有理想抱负的人啊。”

“很可惜了这样一个人,不是所有人都能有他那么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