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错再错】郑州五旬男被警错列为通缉犯 先后两次遭误捕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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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日常工作繁忙,出错有时也可以理解,但如果“一错再错”,似乎就难以令人接受。
在河南郑州,就有一名年逾50岁的男子被警方错列为通缉犯,两个月前遭误捕并获得释放后,警方却没有取消其网上通缉资料,致使他近日再度被警误捕。
家住河南郑州的徐先生向传媒表示,8月5日,他们一家七口到西安旅游,但下午刚入住酒店,徐先生的父亲就被当地警方指是网上通缉犯,遭他们带走调查,“当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追著民警问,民警只说父亲是网上逃犯。”
徐先生忆述道,今年6月12日,徐父去郑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办理驾驶证的换证手续时,亦曾被警方拘捕,称他被当地花园路派出所列为网上通缉犯。后来,警方找受害者现场指认,确定认错人后就把他释放了。
事主次日早上才获释
徐先生表示,当时没有过份计较,因为谁都有工作失误的时候,怎料两个月过去,父亲又因为同样的错误被误捕。他说,尽管已跟西安警方解释此事,但对方说这是他们的工作,即便相信其说话,也要出示相关的证据。直到次日(6日)早上,郑州市派来两名警察,出示证明确认徐父没有违法犯罪,徐父才得以获释。
据了解,证明上写著“徐某军是因被害人辨认错误,误将其上网追逃,现撤网手续正在办理中,徐某军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落款时间是2018年8月5日,公章显示为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
徐先生对此非常不满,认为内容难以接受,“就算第一次是受害人指证错误,那这次在西安被抓还是指证人的错吗?”他又指,事件已令一家人没有旅游的心情,现在还要安抚无故被误捕的父亲。
事件引起网民议论,不少人认为当地警方对工作不负责任:
可以申请赔偿吗??
需要有关部门关注一下。
对工作不负责任。
原谅了一次,查明原因,问责!
不仅一错再错,而且还没有服务群众的意识。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