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宣布新规:取消港澳台居民到内地就业的许可审批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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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昨日(8月3日)宣布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当中包括取消港澳台人士在内地的就业许可审批。

港澳台居民过去如需在内地就业,其雇主必须先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网上图片)

据悉,内地根据于2005年所发布的《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过往一直要求任何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境外人士如在内地获聘,聘用的雇主须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交文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而国务院今次宣布取消相关审批后,相信可更便利港人在内地就业。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早前亦曾印发一份为港澳台居民在内地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为将在内地求职、工作的港澳台居民纳入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象,并要在年底前支援港澳人员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使用公共就业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