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造假】调查指长生用过期原液生产狂犬疫苗 编造检验记录

撰文: 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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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调查组今日(27日)消息指,已基本查清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长生公司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疯狗症)疫苗生产成功率,包括使用过期原液生产成品制剂,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等。

长春长生公司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规生产。(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调查组指长春长生公司没有按照疫苗生产应当按批准的工艺流程,在一个连续的生产过程内进行。而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规进行生产,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混合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混和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对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老鼠攻毒试验,也改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长春长生公司为掩盖违法违规行为,有系统地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填写虚假日期的老鼠购买发票,以应付监管部门检查。

长春长生公司相关文件已被查封。(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目前,长春长生公司相关文件已被查封,调查组询问相关人员的书证34份,取证材料1138页,利用查获的电脑还原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公安机关已追回疑犯丢弃,并意图损毁的60个电脑硬盘。

据介绍,7月6日至8日,药品监管部门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随即责令企业停产。此后,长春长生公司为掩盖事实,对内部监控录影储存卡、部分电脑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销毁相关证据。7月15日,国家药监局检查组再次进驻长春长生公司进行调查。

据了解,公安机关已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开展立案侦查。截至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6名涉嫌犯进行刑事拘留,冻结涉案的企业帐户、个人帐户。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