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百套房产百个车位 云南医院院长受贿1.1亿一审判无期
撰文: 杨青之
出版:更新:
据云南网消息,今天(13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在2016年8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
此前云南省纪委披露王天朝收受100套房产、100个车位,号称“双百院长”。他的受贿金额达到1.1亿元人民币(下同)。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2.22万元及美元8万。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天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有大陆媒体报道称,王天朝与云南省原书记白恩培关系密切,被查几次都被保护,医院人员形容其“背景很大”,随后的落马也应与白恩培案有关。
随著王天朝受贿案一审宣判,“亿元落马厅官”又增加一人。
在他之前,还有被控受贿九千余万元、家财过亿的山西昔日明星环保厅长刘向东;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违纪金额高达1亿多元的谢晖;家庭财产超过了1亿元,合法收入仅为636万的内蒙古乌海原市委书记侯凤岐;为官20多年受贿近两亿,平均年进千万家财的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有著“10亿贪官”之称的山西吕梁原副市长张中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