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设领导小组专责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 副总理韩正任组长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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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中国政府网”7月11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7月3日发布通知,宣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改组,升格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总理韩正担任组长,副组长则由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北京市长陈吉宁、天津市长张国清及河北省长许勤出任。据《新京报》报道,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成立于2013年10月,小组成员主要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领导小组成员还包括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和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以及公安部、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局高层。按官方公告,该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组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研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品质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组织制定有利于区域大气环境品质改善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审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等文件;研究确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
部门和省政府每年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年度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领导小组成员赵英民担任。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和讯息报送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人员参加。相关部门和省级政府每年向领导小组报告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