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无成归咎读书时被嘲笑 陕西汉报复母校杀死9名学生被判死刑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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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于今年4月底发生骇人听闻的凶杀案,28岁疑犯赵泽伟为报复就读初中时被嘲笑,愤而持刀伤害该校20名学生,共导致9人死亡,11人轻重伤。案件周二(10日)在榆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一审宣判,赵泽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府权利终身。赵泽伟当庭表示会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并自认为是在该校就读初中时,受同学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因而产生要向初中同学报复泄愤的念头。
赵泽伟先于3月底至4月初期间,在网上购买5把刀具,预谋作案。由于赵泽伟未能找回当时的初中同学,故索性将报复目标转向在母校就读的学生。及至4月27日下午5时许,赵泽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3把刀具,来到米脂县北门洞附近等候学生放学。约18时14分,学生放学后涌入北门洞东侧的小巷,赵泽伟见状即掏出匕首,迎面冲入学生人群中,疯狂捅刺沿路的学生。赵泽伟最后被闻讯而至的老师、保安及其他学生制服,并被移交予随后赶到的警方。
法院认为,赵泽伟犯罪动机卑劣、目标明确,杀人手段特别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遂依照相关法例之规定,以其犯下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陜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