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项规定” 中央“三公”经费去年支出比预算少17.87亿元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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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上台以来严打贪腐,过去一直为重点贪腐领域的“三公”(公款接待费、公费出国、公务用车相关支出)经费亦成为习近平打撃的重心。
财政部部长刘昆今日(6月20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指出,中央本级去年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6亿元(人民币.下同),比预算数减少17.87亿元。
在中央本级去年的“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16.83亿元,减少1.9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3.17亿元,减少11.87亿元;公务接待费为3.6亿元,减少4.01亿元。
刘昆指出,“三公”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中央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致公务用车支出大幅减少。
据资料显示,2017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不仅比预算数大幅减少,“三公”经费已连续多年呈下降趋势,去年相比2016年的“三公”经费支出48.25亿元,已减少了4.65亿元。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