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一审开庭 被控受贿1942万人民币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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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4日),江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保监)主席项俊波受贿案。
项俊波被控受贿1942万元(人民币,下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视觉中国)

项俊波受贿案今日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常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贷款发放、资质审批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杨光(另案处理)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942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项俊波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项俊波还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另有消息称,项俊波案与中国安邦保险掌门吴小晖有关。吴小晖被控集资诈骗罪及职务侵占罪,于上月10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判有期徒刑18年。(资料图片)

2017年4月落马 被指“对抗组织审查、搞权钱交易”

据了解,项俊波于2017年4月落马受查,同年9月被“双开”,中纪委当时发布的通报指,项俊波“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等。 通报又称,项俊波身为中央委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宗旨意识,政绩观扭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另有消息称,项俊波案与中国安邦保险掌门吴小晖有关。吴小晖被控集资诈骗罪及职务侵占罪,于上月10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判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105亿元。事后,吴小晖不服一审两罪判决,提出无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