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崇勇一审被指受贿超2.06亿

撰文: 杨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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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崇勇受贿一案。

杨崇勇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网上图片)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6年,杨崇勇利用担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办理、公司设立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6亿余元。

杨崇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择期宣判。

杨崇勇于2017年3月30日下午被中纪委带走调查,坊间传其落马缘于遭前妻举报他在河北工作期间的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