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宗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宣判 被告工程公司须赔款逾89万元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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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日北京市四中院宣判,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废气污染环境罪成,须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894880元(人民币.下同),以及支付33000元鉴定费用,其中赔偿金额将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该公司亦需就污染行为公开向社会道歉。
据《新京报》6月6日报道,此案为亦为北京市首宗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
起诉书称,多彩联艺公司在生产基地制造钢结构其间,喷漆工艺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喷漆场地未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周遭大气环境。
根据公司出库单,2016年7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该公司累计使用油漆39750.5kg,稀料8779.5kg,共计48530kg。尽管环保部门认定违法并处以罚款,但该公司的生产活动仍持续损害大气环境。
检方要求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
检方在起诉请求中,要求多彩联艺公司停止污染行为,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同时赔偿“因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894880元”,以及相关鉴定费用。被告公司在庭审时承认有污染环境行为,并表示愿意道歉,但认为赔偿金额过高。
自2015年以来,北京四中院共计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16件,其中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4件,3件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件是食品药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其余公益诉讼案件由社会组织提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