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将推红白事反腐新规 非亲属的礼金或帛金不可超100元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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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日前宣布,将在全市展开治理婚丧陋习的行动。当中包括规定非亲属人士的礼金或帛金不可超过100元(人民币.下同)等,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如有违规将受处分,新规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新规7月1日起实行
据丽水市政府日前发布通告指,将于今年7月1日起于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范围内实行“一集中”、“五禁止”丧事严管。当中,“一集中”是指城区居民治丧活动需在殡仪馆集中办理,由殡仪馆提供“一站式”服务,规范守灵、告别等活动。
而“五禁止”则是指包括禁止在严管区范围广场、公路、街道、学校、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摆放花圈花篮等行为;禁止在严管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高声播放哀乐、鼓乐队吹号奏乐敲打锣鼓、抛撒纸钱、焚烧冥纸冥币或遗物等行为;禁止在严管区范围排队占道出殡、择道绕行、闯红灯等行为;禁止在严管区范围治丧活动中使用非法加载花匾(花圈)、电子屏幕等的交通工具;禁止在严管区范围无证经营丧祭用品或超范围售卖纸人、纸马、冥币、纸扎别墅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办宴桌数亦有限制
此外,通告又对办婚丧喜事过程中的礼金或帛金、宴席桌数和婚丧车队数量等作出明确规定:非亲属人员的礼金或帛金不可超过100元;婚嫁双方合办婚宴的,宴席桌数不超过30桌,单方操办的,不超过20桌;其他喜事不超过5桌;丧事不超过20桌;办婚治丧车队通过城乡道路的车辆不超过6辆;花圈、花篮、花匾等总数不超过10个;丧事严管区外鼓乐队人数不超过6人。
通告又指,如有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外,还要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并予以通报。
(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