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政绩优异省市县 水利建设有功省份获额外1000万元资助
撰文: 郑子健
出版:更新:
新华社5月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就去年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成果,褒奖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
所谓“重大政策措施”,包括以下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这是自去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二次督查激励工作。
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24组,官方褒奖事项分列如下: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及、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吉林省长春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富平县等20个市(地)、县(市、区);
改善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外贸继续回稳向好及落实外资政策:山西、上海、福建、河南、重庆、四川;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北京、山西、江西、广东、陕西;
完成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减贫:安徽、江西、湖北、广西、四川、贵州、西藏、新疆;推进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改善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品质:福建省龙岩市、山东省日照市、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等。
扶贫出色省份可获以工代赈优待
除了有望获“免督查”对待,奖励措施可分为几类,地方政府如在下列事项表现优异,可获相应支援: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省份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待。
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及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每个省增加安排1000万元人民币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应减少地方建设投资规模。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在发展数字经济及新兴产业时,相关市政机关可获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