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委局级官员和同乡建微信群进行政商权钱交易 遭党纪处分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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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旗下杂志《中直党建》近期发文披露,中直机关某部委某局级党员领导干部2015年春节期间,和本省老乡建立微信群,并在群里交流政商消息,被指违反党纪,遭到党纪处分。
《中直党建》文章称,中直机关某部委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董某2015年春节前,提议创建了“在京老乡精英会”微信群,董自任群主。此后,董以老乡中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较成功的商人为主要对像,不断扩大该群规模,使群人数最多时达到400多人。董还积极组织线下联谊活动,并被推举为线下活动秘书长。董号召“有事找群员”,群内成员利用该平台互通政、商信息,一些领导干部为群内商人介绍工程项目等,一些商人则为领导干部提供各式各样的便利和服务,有的甚至存在权钱交易现像。董最终因违反党纪被处分。
《中直党建》指出,董的行为违反党纪,并指出,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68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直党建》文章最后称,近年来全国查处的党员干部因网络行为违纪的案件不在少数。这其中,有的是因为在微信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有的是因为散布传播谣言,有的是因为违规收受微信红包,有的是因为泄露了国家和工作秘密。网络也不是纪外之地、法外之地,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慎重对待。
(《中直党建》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