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紧急状态”下中企可获强制许可生产外国仿制药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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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15条指导意见。意见指,公众健康受到整体威胁时,会启动“紧急状态”,知识产权局可批准强制许可请求,允许单位或个人仿制外国药物。

“药物研发是有周期性的,20年前正好是欧美新药研发的高峰。”科技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在正好是一个新药专利过期的高峰期,这是意见出台的大背景。

《意见》提出,中国将以需求为导向,制定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促进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仿制药尽快上市。

此外,《意见》首次提出了“明确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路径”,“当公众健康受到整体威胁时,需要启动‘紧急状态’。”徐宜富举例道,“例如有一个肆虐的传染病在中国蔓延,而原研药的专利在美国手里,我们能不能等它专利过期再通过仿制大量生产呢?显然不行。”这时具备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强制许可请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论证,提出建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

资料显示,中国内地目前近17万个药品批文中95%以上是仿制药。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