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战】中国对美欧进口部分化学原料征税 税率最高达75%
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3日公告长达45页的“301制裁”清单,预计对约1300多项中国制产品课征25%的关税,引起中国官方扬言马上推出反制措施。今日(4日)上午10时许,中国商务部网站刊登公告,调整原产于美国及部分欧盟公司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税率最高达75.5%,自4月12日起执行。公告虽未明言是对“301清单”的反制,但时间点引人联想。
根据公告内容,2013年1月25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5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3年1月28日起5年。时至2017年2月8日,有江苏公司向调查机关提出申请,认为美国和欧盟向中国出口的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倾销幅度加大,要求对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2017年4月12日,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同时该江苏公司的申请,决定进行期中复审。
经查,商务部今日发出公告,裁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自2018年4月1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按征收反倾销税。根据公告,美国益科斯达化工产品有限公司(Equistar Chemicals, LP)的适用税率为37.5%、伊士曼化学公司(Eastman Chemical Company)为46.9%、美国陶氏化学公司(The Dow Chemical Company)和其他美国公司(All others)为75.5%。
对欧盟公司的税率增幅远小于美国公司
相较之下,欧盟公司则被课以10.8%至43.5%的税率,税率增幅远小于美国公司。而在此次调整公告之前,美国相关进口产品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10.6%至14.1%,欧盟为9.3%至18.8%,是次调整幅度相当高。
据了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均为化学原料,分别可用以制作除冰的除冰剂、车辆冷却系统的防冻剂和印刷墨、硝化棉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