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依法对茍仲文决定逮捕 曾任国家体育总局长涉大搞权钱交易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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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周四(19日)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茍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早前报道,经查,茍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右)曾与苟仲文(左)会面,获苟仲文致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纪念品。(政府新闻处图片)

公开履历显示,茍仲文生于1957年6月,早期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工作,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等职。

2008年,茍仲文调任北京市副市长,任该职5年后,于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同时兼任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16年4月,茍仲文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半年后调任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7月29日消息,茍仲文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后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今年5月30日消息,茍仲文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