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7间医院涉嫌骗保 超收医保基金近9000万元
11月23日,国家医保局通报,内蒙古人民医院等7间三甲医院涉嫌骗保,超收医保基金近9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国家医保局曾要求涉案医院自查自纠,并将多收的部分退回医保基金,但部分医院敷衍应付、一分不退,有医院也仅退回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
国家医保局通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山东省济南肾病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福康医院等7间医院,分别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报称,前述7间医院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近9000万,违法违规金额排在前三的,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违法违规金额3466.7万元;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违法违规金额2000.9万元;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违法违规金额1638.7万元。
以过度诊疗为例,“糖化血红蛋白”临床上作为糖尿病监测指标,该指标在8至12周内比较稳定,短期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反复检测意义不大,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为短期住院患者多次做相关检测,这些行为相当于1天内多次测身高,1天内采用多种方式测身高,临床价值不高,浪费医疗资源。
以超标准收费为例,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进行腔镜类微创类手术,创面较小,但术后按“大换药”标准收取换药费用,相当于消费者买小瓶矿泉水,商店却按桶装水收费。
在重复收费方面,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椎间融合器植入植骨融合术,在收费同时,又重复收取脊髓和神经根粘连松解术、减压术费用,相当于收取电脑维修费后,还要收电脑开机和登录费。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覆查,对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