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车撞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司机樊某遭批准逮捕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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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11日)晚上,广东珠海香州区体育中心附近道路有车辆乱撞途人,事件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据央视报道,周六(16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疑犯樊某批准逮捕。
报道指,周六,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扑早前报道,案发当日,樊某驾驶小型越野车闯闸强行进入市体育中心,冲撞正在体育中心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驾车逃跑时被赶赴现场的公安民警当场控制。民警发现樊某在车上持刀自残,立即将其制止并送往医院救治。樊某自残致颈部等部位严重受伤后昏迷被送往救治。
经查,近年樊某与前妻因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先后到基层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樊某不服判决结果提起再审。
公安机关经综合现场勘查、视频监控、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情况,初步查明,案件为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