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3岁男子强奸16岁继女 法院:从重处罚,判刑3年2个月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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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名“90后”男子与16岁继女单独相处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投案,最终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刑三年二个月。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网上图片)

据《大皖新闻》报道,1991年出生的何某某,和被害人小苑(化名,2007年出生)的母亲,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

2023年10月,小苑母亲居住在重庆市,其证言显示,因小苑较为叛逆,何某某提议把小苑带到武汉找工作,并由他来管理,当时并未想到不便之处。其后,何某某与小苑二人租住在武汉,出租屋构造较为简易,小苑的床铺位于客厅。

2023年10月24日晚上,何某某下班回家,吃晚饭期间饮酒,后发现小苑在床上玩手机于是上前制止,其间二人有肢体接触,使饮酒后的何某某产生性冲动。

重庆“90后”男子强奸16岁继女。(资料图片)

2023年10月25日凌晨,何某某违背小苑的意志,进入小苑的床铺内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2023年10月26日,何某某主动向警方投案。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何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何某某与小苑具有共同生活关系且事实上负有照顾、保护职责,何某某是对负有特殊责任的人员实施奸淫行为,应从重处罚。惟何某某虽为主动到案,但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故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