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惩“独”司法文件不针对广大台湾同胞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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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社运人士、曾参与创建台湾民族党的杨智渊,在2022年8月3日于福建经商居住期间,遭到浙江温州市国安局逮捕并拘留。今年8月26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智渊分裂国家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事后,陆委会称杨智渊案证明“惩独22条意见”针对全体台湾民众,任何台湾人都可以被定罪为“台独”分子,呼吁慎重考虑赴陆必要性。对此,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周五(6日)表示,惩“独”司法文件只针对极少数人,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陈斌华表示,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间,杨智渊为分裂国家、谋求“台湾独立”,在台湾地区通过台湾民族党、一边一国行动党等“台独”组织,公开宣扬“台独”分裂主张,实施制定“台独”分裂行动计划、图谋推动“台湾建国”并加入联合国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法院认为,杨智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分裂国家罪。杨智渊长期参与分裂国家活动,宣扬“台独”分裂主张,且在台湾民族党等“台独”组织中起骨干作用,行为性质恶劣,根据杨智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杨智渊曾代表一边一国行动党参政。(资料图片)

陈斌华表示,自2022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杨智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来,国家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杨智渊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公开案件办理情况。

民进党当局恶意抹黑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惩“独”的正义之举,企图利用此案再次将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和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混为一谈、将民众日常生活与违法犯罪混为一谈,妄图偷换概念、混淆是非,恐吓、阻拦台湾同胞参与两岸正常交流合作,煽动两岸对立对抗。

他再次强调,惩“独”司法文件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今年1至8月,260多万台湾同胞来到大陆参访交流,正是以实际行动戳穿民进党当局的谎言、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