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内地年轻人受雇代烂尾楼苦主信访 遭以寻衅滋事判刑后不服上诉
任职传媒业的重庆90后女子杨陆爽早前因兼职代人信访反映问题,结果遭到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今年6月,她与另一名代人信访的00后夏正明一审被判寻衅滋事罪成,其中杨陆爽获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夏正明获刑11个月。一审判决后,杨、夏二人均认为自己无罪,提起了上诉。目前,二审尚待开庭审理。
事缘位于重庆中央公园片区的中高端楼盘—融创隐溪晓院小区,存在延期交房等各种问题。有业主反映称2020年购买的时候均价达2万元(人民币.下同)一平米,合约约定2022年12月30日交房,可该年6月,楼盘被发现很长时间没人施工。
之后,业主们先后找发展商、渝北区建委等了解楼盘建设进度及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均有隐溪晓院业主反映该楼盘车库减配、消防设施缺陷、房屋质量问题等。
对此,业主们还进行线下维权,多次到区、市两级政府及住建部门等信访。不过,由于很多业主在外地工作,或者忙于工作,不能每次参与信访,故会委托亲戚、朋友,或者聘请兼职人员代替其参与业主们的集体信访活动。
而本为传媒公司员工的杨陆爽被一位微信好友问到愿不愿意兼职帮忙维权,去现场“凑人头、充场面”。
据其提供的证据显示,业主主动告知其楼栋房号、姓名等信息,并给她发150元红包,希望代替去现场维权。收到信息和钱款后,她制成表格,将业主们的信息发到她联系的每个兼职者手上。她再给兼职者100元至125元不等的报酬。
具体运作方式是,到了信访现场后,他们会自行站在广场,玩手机等时间到,待业主代表们出来,会上去听取业主代表传达的官方答复,然后再反馈给请他们的业主。
可是,2023年6月12日上午,在重庆市信访办门外的杨陆爽等人,以及多名业主被警方带走。
渝北区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对业主代表王先生行政拘留10天。杨陆爽以及夏正明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二人本身并不认识。
渝北区检察院指控称,杨陆爽、夏正明在其本人没有真实信访诉求的情况下,为了牟取利益,分别以中介人员的身份,在有群体信访发生时,帮助他人雇佣并组织其他无关人员冒充他人身份到重庆市渝中区、渝北区等地政府机关及附近公共场所,通过佩戴统一标识、与群体信访人员聚集等方式参与“信访”,以增加“信访”人数、制造影响,起哄闹事,再从中赚取佣金差价。
经查,杨陆爽先后8次雇佣并组织人员进行“信访”,其雇佣并组织人员达200余人次,多次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夏正明先后2次雇佣人员进行“信访”,其雇佣并组织人员达20余人次,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检方认为,二人以信访为名,为制造影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破坏社会秩序,其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陆爽辩称,其佩戴统一标识,不过是疫情期间戴口罩,其中两次是和其他业主一起戴了“国旗红”的口罩。另一次佩戴标识,是有业主制作了“苦命业主”的黄底白字粘贴,粘贴大小约为半个手机屏幕,代业主到现场的“兼职”人员听从现场安排戴了。辩方又提出,杨陆爽接受业主的委托,协助业主维权、现场签到、反馈情况,没有寻衅滋事的犯罪动机,更无法律明确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寻衅滋事行为。
不过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应当认定杨陆爽、夏正明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对于检方还指控杨陆爽、夏正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法院认为,二人独立完成组织他人假冒信访人员非法聚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主犯。最终在2024年6月13日,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1个月。
对此,杨陆爽、夏正明不服,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处于二审审理中。辩方认为,杨陆爽并非如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组织无关人员“冒充”业主,而是受业主之托,代替业主到信访现场去听取消息。案卷材料显示,业主们是花钱雇人代替他们去信访现场,这与他们亲自到现场听取意见并无二致。这是一种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并非法律所禁止的民事行为。